政策解读一文读懂我国文化旅游产业金融政策

来源:www.xysxzl.com时间:2021-03-20 12:43

旅游金融投资

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

金融政策的主要做法

政策解读一文读懂我国文化旅游产业金融政策

我国部分地区出台了专门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北京印发了《关于促进首都文化金融发展的意见》甘肃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甘肃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陕西制定了《陕西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但大多数地区将金融支持融于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之中,仅将其视作产业政策的补充和保障。

目前,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主要具体做法如下:。

组织架构创新

01.深化部行合作

文化和旅游部不断深化与各大银行的战略合作,提升银行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效能。

一是与中国银行签订《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文化、旅游和金融合作的新模式。

二是联合六大银行启动2019年全国优选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推动优秀文旅项目落地。

三是和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农业银行将从加大信贷投放、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延伸服务渠道、促进乡村消费等方面加大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支持。

02.创新政银合作

不断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省内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文化和旅游厅(局)都与当地银行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地方文旅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与银行合作。

03.设立文化(文旅)金融专营机构。

部分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明确提出鼓励建立文化(文旅)金融专营机构。

陕西不仅推动商业银行设立文化金融事业部和文化特色支行,而且鼓励成立文化特色保险分支机构,甘肃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服务文化旅游产业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和文化旅游金融专业服务团队,北京、甘肃、湖北、四川等地区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提出设立文化(文旅)专营机构、特色分支行。

产品服务创新

01.创新文化和旅游信贷产品和服务。

中央和地方众多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鼓励根据文旅产业特点创新质押融资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鼓励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

北京、广东、重庆、四川等地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提出积极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鼓励开发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等质押融资产品,甘肃探索运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综合发力,力图满足文旅产业融资需求。

02.创新文化和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部分中央和地方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提出创新开发符合文旅行业特点的保险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性开发针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的保险产品。

陕西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文化产业的履约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四川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试点中小微文旅企业信用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影视、动漫等领域的新型保险产品。

03.鼓励开发文旅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

中央和地方部分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提出鼓励开发消费金融,激发文旅消费潜能。

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

重庆提出鼓励创新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甘肃提出协调金融机构在旅游消费集聚地区优先布设ATM机,提供电子化结算服务。

融资渠道拓展

01.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融资。

奖励文化企业上市融资,为文化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支持上市文化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再融资,湖北提出建立文化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鼓励文旅企业上市融资,湖北、陕西等地区提出建立文旅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陕西提出支持文化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开展并购重组。

02.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债融资。

部分地区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鼓励支持文旅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融资,重庆、广西等地区提出支持文旅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陕西提出支持文化产业领域专项债券发行。

03.做大做强文旅产业投资基金。

依法依规设立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投资类基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文化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发展各类文旅产业专项基金成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的重要手段。

广东、陕西、江西等地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广东支持设立并规范发展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陕西引导设立文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江西从省级公共文化专项资金中协调一部分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04.推广PPP模式支持文旅项目建设。

PPP成为大型文旅项目建设的重要支持方式,中央《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运用PPP模式运作,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双赢。

天津提出鼓励政府和企业通过PPP模式,参与建设游艇码头、自驾车(房车)营地、主题公园等文旅项目,陕西提出设立全省文化产业专项PPP引导母基金,参与公共文化设施、重大文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05.鼓励创新其他融资方式。

试点文化信托,陕西提出试点开展文化产业项目资产证券化,甘肃提出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及发行信托计划等方式融资,并鼓励运用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工具融资。

服务体系建设

01.创建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此外,上海、广东、江苏、陕西等地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

02.建设文化(文旅)金融服务中心。

中山和宁波等城市建立文旅金融服务中心,打破文旅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服务路径不通畅的困境,伴随着文旅融合不断推进。

03.搭建文化和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

江苏、湖北也提出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政银企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银企供需对接。

04.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投融资对接会。

文旅部和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文旅产业投融资对接会,通过创新金融扶持手段提升文旅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改委和地方文旅厅(局)举办了多场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及投资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包括四川专场、深圳文博会专场、陕西专场等),2019年。

广东、四川、福建、江苏、重庆、宁夏等地举办了文旅产业(项目)对接会,促进优质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有效对接,2019年。

抗“疫”扶持加强

2020年新冠肺炎给文化和旅游产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我国大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金融扶持政策,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北、四川、山东、吉林等省市出台了针对文旅企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

01.加强贷款扶持

北京、河北、陕西、江西、山东、河南、海南、青海等地方政府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中提出加强对文旅产业的贷款支持,各地相关政府部门的金融扶持政策中,加强贷款扶持成为首要措施,针对疫情给文旅企业所带来的挑战,大部分地区明确提出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其中。

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降低企业贷款成本也是各地方政策措施的一个重要方向,对到期还款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给予展期或续贷,北京、河北、浙江、山东、江西、河南、陕西、安徽、海南等地提出下调贷款利率和续贷业务利率、减免利息、罚息,此外。

02.强化融资担保

强化融资担保,辽宁、云南、广西、海南、河南、安徽、河北、上海、福建等地提出地方财政负担担保费用,降低担保费率、提供代偿服务等方式,激发文旅企业融资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票据业务等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以及取消再担保、反担保,地方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多种举措。

其中安徽提出要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北京提出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文化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而海南则要求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旅游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

03.设立纾困资金(基金)。

定向帮扶受灾严重的文旅企业,江苏对当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文旅企业,主要用于支持旅行社企业奖补、重点旅游企业项目、绿色网吧企业奖补,部分地区专门设立了文旅产业纾困资金,安排1亿元纾困资金。

缓解文旅企业的现金流危机,缓解文旅企业的资金困境,广州设立2亿元的文旅产业纾困基金,对景区、OTA、院线、影视动漫、文化装备制造等文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成都市在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协调“文旅纾困资金”。

04.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

为文旅企业提供确权融资、保险理陪、信贷申请、担保贷款审批、资金结算等服务,考虑到疫情影响下的文旅企业金融业务办理的迫切性,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等措施,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实施在线办公,通过建立绿色通道。

此外,北京和河南等地区还搭建了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

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

金融政策存在的问题

当前针对文化产业或旅游产业的金融政策相对较多,从顶层设计到产品和服务不断融合创新,自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以来,由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具有行业差异,整体来看,但是,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逐步融合,针对文化和旅游产业以及文旅融合业态的金融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具体来看,我国现有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政策较为欠缺。

从而放弃了较多的文旅投融资项目,不利于顺利开展产品创新、项目拓展等正常企业运营工作,信用评级结果的公信力、适用性还需提高,权威、专业、知名度高的文旅企业信用评级机构相对较少,文旅企业也因此失去了获得市场投资的机会,这直接导致投资市场主体投资时缺乏可靠、专业的信用评级报告,尤其是小微文旅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未统一,且我国针对文旅企业。

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数据库政策相对较少。

不利于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对文旅产业的投融资决策、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预判有重大价值,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大数据作为文旅产业投融资市场的战略性资源,而国内关于此重视不足,相关政策较少。

文旅企业难以准确获得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等相关融资信息,不利于投融资活动开展,政府部门缺乏与文旅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大数据平台,金融机构也难以获取关于文旅企业信用等级、融资历史等信息,目前,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数据信息远不足以满足实际应用需求,各类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数据的采集、筛选等标准尚未统一,不利于有效地管理和应用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数据。

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担保机制与保险机制政策存在不足。

我国现有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中提及建立健全担保机制相关的政策相对较少。

我国文旅投融资活动日渐活跃,而文旅产业融资担保机制不足,总的看来,导致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机构投资风险极大增加,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体系架构基础基本搭建完毕。

加剧了网络文学影视化项目投资风险,成为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市场的不容忽视的现象,合理有效的融资担保机制的缺乏,如2019年我国网络文学影视化市场投资项目风起云涌,导致创作题材扎堆、粗制滥造IP网络剧层出不穷等问题不断发生,与此同时也导致了资本市场裹挟网络文学产业发展,这为网络文学IP和金融资本对接、文化创意的转化流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激活文旅产业金融市场活力的同时,构建完善的文旅产业融资担保机制必不可少,由此可以看出。

文化和旅游产业价值评估政策尚不完善。

无形资产评估难是导致文旅产业融资难的主要瓶颈,我国关于文旅产业价值评估相关政策尚不完善。

为后续贷款抵押、资产流转打下基础,拥有大量版权、品牌、优质创意设计等无形资产,文旅产业大多为轻资产企业,可以帮助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机构对此做出科学的价值评估,有效可行的文旅产业价值评估体系。

但关于具体如何制定、何时出台尚未有明确规定,国家亟需出台统一标准的文旅资产评估体系,我国目前仅有广州、重庆等少数地区出台了关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相关政策,为文旅企业融资扫除障碍。

优化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

金融政策的建议

结合文旅融合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以及文旅融合业态的金融扶持政策,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体系:,在宏观上,在微观上,需要从以下具体措施上,为解决上述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存在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统筹全局,做好文化和旅游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完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评级系统,激励企业提升信用等级。

文化和旅游部可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作,实现信用数据的整合采集和共享互通。

激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内部信用管理活动,破解文化和旅游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难题,主动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水平:一是加大政府对文旅企业的信用激励,制定我国统一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对信用评级高的文旅企业的政策扶持,构建符合市场发展现实、适用于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大数据平台,提供的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比例与文旅企业信用等级成正比,通过有效措施,二是在贷款补贴规定中,提供大数据增信服务。

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大数据平台,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采集相关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数据信息,建设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主体的后续投融资决策提供可靠全面的参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

实时采集文化和旅游企业政务数据、税务数据等经营数据,为金融机构了解文旅企业经营状况提供数据参考,一是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合作。

全天候实时对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风险监控,提供大数据风险预警服务,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

以政府为主导,健全文化和旅游产业多元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打造风险补偿机制等方法,引入专业担保机构以及创新投保贷联动机制,构建文化旅游企业政府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担保设立担保基金。

其他第三方资金为辅的多元融资担保机制,建立以政府出资为主,由政府直接出资,设立针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专项融资担保基金,并将金融市场主体投入资金作为补充,其一。

其二,通过财政杠杆,激励专业的担保机构为文化企业融资进行担保,提升文化企业担保获得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等投资方推行投保贷联动的风险补偿机制,在共享投资、创业风险的同时,其三,政府通过财政措施,收获文旅项目未来的高收益。

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价值评估,鼓励无形资产抵押融资。

结合文化和旅游产业特点,推进文旅产业价值评估体系筹建工作,助推文旅融资实现无形资产抵押,畅通无形资产流通渠道。

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机构投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引入专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机构,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大无形资产评估费用补贴力度,研制出台全国统一的文化和旅游价值评估标准,探索构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文化和旅游价值评估体系,首先,减少文旅企业资产评估负担。

鼓励文旅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质押,促进无形资产和文化资源的自由流动,强化文化市场对要素资源聚散的能力,构建文化要素市场流通平台,借助文旅企业信用等级,提高无形资产质押效率,开展版权登记和评估服务,其次,简化银行审批流程。

提升无形资产变现能力,畅通无形资产市场流通渠道,引导银行、民间投资主体等文旅投资机构创新无形资产抵押产品和方式,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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