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恐怖事件香港十大奇案

来源:www.xysxzl.com时间:2021-04-13 10:08

香港旅游凶宅

这十大事件被列入香港十大奇案,曾经发生过十大骇人听闻的真实恐怖事件,其事件的发生过程血腥诡异,在香港,令人毛骨悚然,胆子大的话就和小编一起到民间故事中看看吧,奇案,指的是情节离奇曲折的案件,不合常理,下面。

一、雨夜屠夫案  1、案件回放

真实恐怖事件香港十大奇案

2、审讯

林过云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林过云交待,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将受害人的尸体带回家中强奸,然后肢解受害人作标本,审讯过程中,自己原名林国裕,所以亦被叫做“雨夜屠夫”,再将性器官放入雪柜中保存,童年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自认为人生比较坎坷,为人体残肢拍照,更变态的是,以便于日后欣赏。

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林过云自称,他想让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都要记录下来,他说:“我每逢做大事,这个是我的习惯,肢解女尸及奸尸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

至1984年8月,林过云镇定如常,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林过云死刑,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4月8日,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但由于自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经过二十日的审讯,由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一致通过,被判处绞刑,当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没有显露半点惊讶的神色,因此,改判终身监禁。

3、杀人动机

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个17岁的女学生,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时的心态说,林过云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林过云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其后杀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因其是妓女,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他已经开始厌倦,他曾经数度落泪。

许多变态色魔下手的对象都是妓女,倒不如说是因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质,一直振振有词地说是“她该死”,妓女是一种毫无尊严的职业,而且这种职业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而是因为有人喜欢捧场,并不是因为有人喜欢做,林过云对于自己杀死的那名妓女,但所谓的“该死”,所以容易成为被猎杀的对象,由于这个案件影响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视剧提到,不过是个借口,然后在法庭上以扞卫道德自居,其实是无耻至极。

李敖说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但他绝对做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不敢肯定林过云很聪明,而是聪明人所为,那就是喜欢拍摄女尸器官的他竟然拿相片到照相馆冲印。

4、死者介绍

(1)第一名死者陈凤兰。

林过云载酒醉未醒陈凤兰到目的地观塘后,在车上将酒醉未醒的陈凤兰勒死,把她载回土瓜湾住所楼下,并将尸体带回家藏在客厅梳化底下,陈凤兰于1982年2月3日凌晨4时收工后与朋友饮酒,返回家中取电线后,任职舞女,案发当日,酒后在尖沙咀地区搭乘被告驾驶的出租车。

再用报纸包好肢体放入胶袋内,林从陈凤兰的钱包里取出五百块钱,然后为尸体拍照,性器官放入胶盒用米酒防腐,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影,林将尸体身上的衣服脱光,然后将陈凤兰支解成七块,于该晚上班时将肢体分别弃于沙田好运中心对开城门河,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后,到街上买了个电锯,富豪花园对开的火炭桥和火炭一处山坡草丛。

(2)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

大雨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回家,林过云在途中停车用刀指吓,任职收银员,31岁,于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20分下班,再用手铐铐住陈云洁,最后用电线勒死受害者。

林过云其后将陈凤兰及陈云洁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像带命名为“严肃的秘密”,尸体的其余部分,今次林过云用外科手术刀进行肢解,并将死者的一双乳房、整个阴部完整割出,进行防腐处理,则用报纸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内,将碎尸放在出租车车尾箱待入夜后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3)第三名受害者梁秀云。

林过云的肢解工作较上两次更仔细,林过云为方便“工作”,将摄录机放在碌架床上,林过云原有一尝人肉的冲动,由于无需操纵摄录机,放在口中品尝,于1982年6月17日凌晨4时下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梁秀云任职清洁工,29岁,不久遇害,录像带名为“雨夜行动”,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动,他甚至将死者的腹部剖开,挑出肠脏,但最后由于感到呕心而放弃,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4)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

上了林过云所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说,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等候出租车时,学生,17岁,她于1982年7月2日在尖沙咀参加谢师宴,梁惠心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

然后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奸尸,是唯一一个被林过云奸尸的受害者,他杀死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铐,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还是选择用电线勒死她,再进行肢解拍照录影,录像带名为“第四次行动”,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部分受害者器官现时保留在湾仔法医总部作为实物教材,林过云拍下的录像带与照片现时已成为警方教材,这宗案件更促成本港成立“香港齿科法医小组”,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者供奉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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