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www.xysxzl.com时间:2021-01-14 11:18

四川省旅游局电话

我局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旅游学校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同]上发布),下同]和四川旅游信息网[www.,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旅游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主要职能

四川省

旅游学校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成都市火车南站西路20号。

负责四川省旅游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请勿报考,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5)委培、定向毕业生。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具体岗位见《四川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名额为5名,其中教师A至教师D使用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E使用自筹经费事业编制。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我局不进行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省旅游局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3、上传相片,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省旅游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

(二)网上缴费

(三)岗位调整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在打印准考证前,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24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共2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笔试大纲及自愿参考的复习资料见附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5、政策性加分,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省旅游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有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旅游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面试当日,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应聘资格,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旅游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旅游信息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由省旅游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招聘名额。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旅游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旅游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不再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七、考核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省旅游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省旅游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旅游信息网站上公示7天,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该岗位不再递补,特别提示:公示无异议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责任自负。

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先报送省人事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

报送省人事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省旅游局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省人事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省旅游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省旅游局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取消其聘用资格,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旅游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四川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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