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相关知识解答

来源:www.xysxzl.com时间:2021-03-01 10:48

旅游法规常识

1、《旅游法》什么时候出台和正式施行。

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旅游相关知识解答

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知悉真情权、要求履约权、受尊重权、请求救助保护权、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法应当遵守哪些义务。

爱护旅游资源,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五个应当”(即: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三个不得”(即: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5、什么叫组团社

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6、什么叫地接社

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7、什么叫履行辅助人

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8、为保护旅游者权益,《旅游法》中对导游、领队有什么要求。

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收费旅游项目。

9、《旅游法》对景区门票价格有何规定。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并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讨论其必要性、可行性。

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10、旅游景区门票有优惠吗。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人等旅游者有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11、什么是包价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中的一种普遍采用的方式,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即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

12、组团社因组团人数不够要求解除旅游合同,告知旅游者的时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13、旅游者可以转让包价旅游合同吗。

旅游行程开始前,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第三人承担,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

14、因不可抗力导致旅行终止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怎么处理。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当上述情况出现时,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

15、如果旅行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怎么处理。

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旅行社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

16、旅行社让旅游者到指定购物场所并且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怎么处理。

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地接社、履行辅助人之间如何划分责任,17、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组团社。

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组团社承担责任,因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

18、旅游者在旅行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如何处理应对。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求助,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19、旅游安全问题由谁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旅游法》中明确规定。

20、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可以获得什么帮助。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21、旅游纠纷的处理由谁负责。

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旅游法》明确规定,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22、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二)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三)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责编:刘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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