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旅游宣传语LOGO有奖征集开始

来源:www.xysxzl.com时间:2021-01-04 09:39

凤翔旅游局

关于征集凤翔旅游宣传语和形象标识的公告。

展示凤翔旅游形象,为进一步推动凤翔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凤翔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凤翔旅游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

凤翔旅游宣传语LOGO有奖征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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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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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要求

(一)旅游宣传语

1.宣传语要符合凤翔旅游形象定位,能充分体现凤翔县地域特色、旅游资源、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主题鲜明。

2.语言应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利于传播,富有创意并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3.每位作者投稿件数原则上不超过3件,字数一般在16字以内,每则拟定的宣传语请并附说明,阐释宣传语含义或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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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形象标识(Logo)。

要符合凤翔县旅游形象定位,能很好地诠释凤翔县旅游资源特色,1.形象标识设计应包含“凤翔”的中文字符、字母。

2.设计美观、创意新颖、形式简洁、辨识度高,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凸显凤翔旅游资源独特性和唯一性。

大小不低于1M,3.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附带创意说明,阐述设计思路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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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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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旅游宣传语及旅游形象标识(Logo),对初评确定的旅游宣传语和旅游形象标识(Logo)各5篇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初评、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对进入网络投票但未最终选用作品的作者分别奖励500元,最终选用作品的作者分别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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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有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根据宣传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获奖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2.作品一经采用。

3.应征作品如有类似或相同,以优先提交者为准,所有来稿作品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4.主办方除本次活动奖金外不再对作者另付稿酬,获奖者因所得奖金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凤翔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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